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陶瓷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绿色发展,有效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经原省质监局立项同意,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陶瓷协会开展了广东省《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编制工作,现已完成《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我省地方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对《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个人于2019年1月17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填写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中,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广东陶瓷协会秘书处,并抄送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逾期视为无意见。
广东陶瓷协会秘书处联系人:王卫国,电话:020-83326013,传真:83342536,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金安大厦附楼3705室;电子邮箱:gzgdca@163.com,华南环科所邮箱:409771503@qq.com。
2019年1月4日
附件1 广东省《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广东省《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docx
附件3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