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方案(2016-2020年)》,根据省经信委《关于支持行业协会开展消费品“增品种”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粤经信消费函[2017]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陶瓷行业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广东陶瓷行业“增品种”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陶瓷行业新产品认定工作办法》(试行),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9年6月5-11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协会秘书处反映。
附件:1、《广东陶瓷行业“增品种”工作实施方案》
2、《广东省陶瓷行业新产品认定工作办法》(试行)
广东陶瓷协会
2019年6月5日
(联系人:王生 电话:020-83326013 邮箱:gzgdc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