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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广东省陶瓷艺术创作设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来源: | 作者:pro6f1907 | 发布时间: 2014-11-20 | 13480 次浏览 | 分享到:

粤陶协〔2014〕14号

关于推荐广东省陶瓷艺术创作设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地市陶瓷协会、陶艺家协会(学会)及相关院校所:

      为加强陶瓷文化、艺术的国内外交流,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我协会拟对《广东省陶瓷文化艺术设计专家库》成员进行重新登记和补充,请各地市陶瓷协会及相关部门共同协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高等院校中具有陶瓷艺术相关专业研究生(含硕士、博士)导师资格的教授;

      2、历届国家级、省级陶瓷艺术大师(含艺术陶瓷相关专业);

      3、长期从事陶瓷行业工作的资深专家;

      4、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陶瓷行业活动。

      专家库成员应具备前三项条件中的一项和第四项。

      二、专家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一)专家的权利:

      1、接受广东陶瓷协会、陶瓷艺术专业委员会或其委托机构的聘请,担任咨询、评审专家。

      2、根据咨询、评审规则,自主意见,不受任何干预。

      3、按照有关规定,接受聘请劳务报酬。

      4、对广东省陶瓷艺术专家库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5、对广东省陶瓷艺术专家库中本人个人信息提出补充或修改申请,经审核后修改。

      (二)专家的义务:

      1、维护广东省陶瓷行业和广东陶瓷协会的合法权益。

      2、依据评审相关政策、规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自主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

      3、遵守相关纪律,对涉密工作严守保密制度,在得知将参与评审等项工作后,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利害关系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它好处。

      4、原则上每年应至少提交论文或总结等一篇。

      三、推荐原则:

      推荐原则:在原有的专家库基础上进行登记和补充。

      广东陶瓷协会根据推荐原则,提出推荐初步名单(见附件一:《广东省陶瓷文化艺术设计专家库提名名单》),各地市陶瓷及相关协会、单位根据本产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甄别,可提出调整和补充意见,需要补充提名的专家名单,按程序推荐。

      四、推荐程序

      1、被省协会初步推荐的专家及各地市补充提名的专家请登陆广东陶瓷协会网站(网址: www.gdceramics.cn),在网上填写《广东省陶瓷文化艺术设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2),提交成功后,打印纸质版,经本人签名确认后,国家级、省级陶瓷艺术大师(含艺术陶瓷相关专业)的由各地市陶瓷协会或相关协会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院校、科研院所、陶瓷行业的专家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请务必于2014年12月31日前以邮件或传真方式报送至广东陶瓷协会秘书处。

      2、广东陶瓷协会审核通过后,将专家资料收录至专家库。

      3、广东省陶瓷协会颁发专家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泽展、张智英

      联系电话:020-83340139     传真:020-83342536 

      电子邮箱:gzgdca@163.com   Q  Q:398739300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金安大厦附楼3705室

      邮编:510030

      附件:1、广东省陶瓷文化艺术设计专家库初步推荐名单

               2、广东省陶瓷文化艺术设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广东陶瓷协会      

二O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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